普惠制在世贸体制中,经济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普惠制项下出口产品关税平均比最惠国税率低约三分之一,因此普惠制产地证被称为“绿色黄金”。
目前,新西兰、加拿大、日本、欧洲经济共同体等国家给予我国以普惠制待遇。对这些国家的出口货物,须提供普惠制单据,作为进口国海关减免关税的依据。
目前使用的普惠制单据有:
1、表格A产地证(GSP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A)。适用于一般商品,由出口公司填制,并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证出具。
2、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of textile Products)。适用于纺织品类,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3.纺织品出口许可证(Export license of Textile Products)。适用于配额纺织品,限额品种控制严格,由出口地外贸主管部门签发。
4.手工制纺织品产地证(Certificate in regard to Handlooms, Textile Handcrafts and Traditional Textile Products of the Cottage Industry)。适用于手工制纺织品类,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
5.纺织品装船证明(Shipment Certificate of Textile Products)。适用于无配额的毛呢产品,由出口地外贸主管部门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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