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原产地证明有:一般原产地证书CO、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产地证FORM E、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F、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P(FTA)、 亚太产地证FORM M、 秘鲁原产地证FORM R、 中新原产地证、 欧盟纺织品产地证````
下面我把一些常见的几种产地证的类型与分别作用列出来,大家可以做参考:
1.一般原产地证,即我们常说的CO(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原产地证的一种,其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在国际贸易行为中证明货物 “原籍”的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在我国,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的出口产品均可申请办理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也就是说任何国家都可以做CO;
2.普惠制原产地证的概念: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或FORM A / GSP FORM A)是根据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普遍优惠制,签发的一种优惠性原产地证。采用的是格式A,证书颜色为黄色。在对外贸易中,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优惠待遇的国家有:
欧盟二十七国: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英国、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马尔他、塞浦路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非欧盟的欧洲国家:挪威、瑞士、土尔其、列支敦士登。
其它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
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
前南斯拉夫地区已分裂成5个独立的国家,目前出口往该地区的产品暂不签发普惠制证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出具或说商检局机构出具);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E:为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协议下优惠待遇而接受本证书的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国。
4.FORM F 出口智利的“金质证书”,称为智利产地证;
5.《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ORM P)
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